广师外籍专家聘请工作流程
一、申请
有聘请外籍专家要求的二级单位,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下一学年聘请外籍专家的书面申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实后报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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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色人选
学校领导批准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用人单位共同特色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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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人选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用人单位商议后,确定人选,并与应聘外籍专家商定生活条件和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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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签定
外籍专家抵达学校后的两周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代表学校与外籍专家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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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批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将外籍专家材料报省外国专家局审批,办理《外国专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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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居留许可证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帮助外籍专家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