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统战部门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进一步发挥归国留学人员作用,学校拟于今年成立留学人员联谊会。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对学校归国留学人员情况进行调研摸底。
留学人员范围:1.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注:海外指国(境)外,含港澳台。凡是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员都要纳入统计。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8256620
党委统战部 人事处